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等文件要求(见附件1),学校决定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
1.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由省教育厅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
2.非课程建设类包括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一流专业、一流本科人才引领示范基地、“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老员工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高校继续公司产品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规划教材、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教学成果推广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公司产品改革委托项目、数字图书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一流教材、中外合作培养项目、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自主设置项目等。
3.我司课程建设类项目,不纳入本次检查验收范围,名单见附件2,请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方案,确保取得预期成效,做好检查验收准备。
4.其他类别项目均列为非课程建设类项目,纳入本次检查验收范围,年度检查验收项目名单见附件3。
5.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团委组织检查验收。
二、年度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项目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材料填写
1.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4,附件5)。
2.未到期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必须参加年度检查。项目须填写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附件6)。
3.如若申请延期结题,请填写延期结题报告书(附件7),须本部门审批。
四、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充分发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及时通知并组织相关项目组按要求参加检查验收。延期项目数将直接影响明年各相关单位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立项数量。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2.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到期项目原则上必须按照任务书要求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已经申请延期一年结题的项目未能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的,作撤项处理。项目不按期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学校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未到期项目国家级、省级项目必须参加年度检查,项目不按任务书实施的,负责人必须提出整改方案。
3.项目负责人需按照检查验收相关要求,对照成果展示形式(附件8),认真填写各项目结题报告书、进展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4.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团队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五、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质量工程系统上传材料。省级项目负责人须通过系统上传结题报告等材料,安徽省高教处网页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ahedu.gov.cn/gaojiaochu),点击左侧导航栏登录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2.报送材料及时间。省级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于4月10日前完成系统内上传,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汇总表(附件9)、项目任务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整理汇总,于4月15日前将各项材料报送至管理部门。
3.成果宣传。各学院(部)于4月15日前,遴选推荐1个先进典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学校将择优推荐3-5个报送安徽高教网,宣传高等教育发展成就。
联系人:孙蕾蕾
联系电话:3171098
电子邮箱:jwczlk2017@163.com。
附件1-9:
附件1-9.zip
教务处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