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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1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6 浏览次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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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1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

学位论文送审结果为“直接答辩”的可以直接答辩,“稍作修改后答辩”、“同意答辩须作重大修改”的需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其中“同意答辩须作重大修改”的需进行两周以上的修改,并经导师审核,经学位评定分委会评议,培养单位经理签字同意后,  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二、答辩时间

各培养单位须于2021年6月1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6月14日前报送答辩成绩及相关材料。

三、论文答辩工作要求

(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名副教授以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学位原则上应有实践导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单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原则上应予回避。

(二)2021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可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的,应严格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的,应严格符合线上工作要求。

1、线下组织形式

1)各培养单位在安排答辩时,要严格遵守防疫工作原则,答辩使用的所有公共物品,必须保证其清洁消毒,答辩场所中必须配备一次性手套、口罩、消毒液等基本消杀和清洁物品。

2)在组织答辩前,主动了解参会人员及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如有咳嗽、发热、胸闷等症状应答辩前及时停止。若答辩组成员或员工中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需及时报告学院并终止答辩。

2、线上组织形式

1)采用视频答辩,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技术手段可采用腾讯会议,钉钉视频会议等。

2)线上答辩过程及答辩决议请录屏存档。

3)答辩秘书于答辩结束3日内,需将答辩全程的录音录像、视频会议等3-4张关键截图(须含答辩中所有人员在线状态截图、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所有成员在线状态截图、投票结果截图)提交至所在学院统一留存备查,研究生院组织抽查。

(三)答辩成绩分为:合格,同意授予硕士学位;合格,论文稍作修改,同意授予硕士学位;合格,论文需作重大修改,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不合格,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合格、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以及合格、论文稍作修改,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要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论文,经导师审核确认后,提交论文,申请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合格、论文需作重大修改,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修改时间需在一个月以上,研究生要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论文,经导师审核确认后,提交论文,申请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不合格,不同意硕士学位的,论文需重新开题、预答辩、送审、答辩等。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两次都为不合格、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取消其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四、材料提交

研究生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单位督促研究生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提交最终版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培养单位提交相关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至acxkxw@126.com(详情见附件),其中答辩成绩需提交盖院章及经理签字的纸质版

  

  

附件:2021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相关信息汇总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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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