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科研管理  科研通知
关于做好我司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增补与已有专家信息更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31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增补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与更新已有专家信息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113号)要求,为更好地组织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结项鉴定等工作,现需增补评审专家并更新完善已有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愿意承担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结项等工作。

3.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人文学科或个别冷门研究领域可放宽到70周岁),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填报有关要求

1.增补专家信息。符合条件的专家可通过管理系统(http://rsmis.ahshkx.com/)“评审专家注册”提交信息,首次注册和登录方式详见平台使用说明。请务必确保入库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完整。

2.更新专家信息。之前入选的专家需通过管理系统(http://rsmis.ahshkx.com/)“评审专家登录”更新完善有关信息,补充完善联系方式、账号信息、科研情况等各类信息;有职务或职称等变动的要及时更新;对已调离本单位但仍在本省工作的专家,由专家提出申请转入新单位;对已调离本省,或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适合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可从“专家用户信息”中直接删除。

3.增补专家要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本单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专家库。未列入专家库中的专家将无法参与省社科规划项目会议评审等工作。

4.请各学院(部)、研究机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通知专家填写和修改相关信息,认真做好审核把关,确保此次专家增补和信息更新工作顺利完成。

5.请各有关部门督促有关专家于98日前完成系统在线填报提交,并做好系统在线审核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项目科联系。联系人:潘丽,联系电话:3175993

科研处

2021828